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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2月18日-25日)

深职院2017自主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中报考文、理科专业的考生须已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以下简称“学考”)。

面向中职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报考条件:

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理科专业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普高考生:只招美术类考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且2017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须在190分以上(含190分)。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普高考生:限招音乐类考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且2017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成绩须在170分以上(含170分)。

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类),不得兼报。

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此外,普高毕业生不得申请转入统招专业;中职毕业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如确有特殊情形,按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方式及费用: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7年2月18日至2月25日登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

中职考生的报名材料原则上由中职所在学校统一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中职考生所在的中职学校须认真核验本校所有考生的身份证、技能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未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底):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高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美术和音乐考生还须提供术科联考成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④中职考生须提供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信息,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职学校出具的“中职就读专业证明”(需注明完整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加盖学校公章;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职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⑥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中:①、②、③、⑥项普高考生必须提供,①、②、④、⑤、⑥项中职考生必须提供。考生所有报名材料均用A4竖向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2月25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考试费用

报考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文件执行。

 

各个专业招生一览表

面向普高毕业生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2月18日-25日)

面向中职毕业生: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2月18日-25日)

 

考核办法:

1.考试形式

①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其中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或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下简称“网测”)的形式:

法律事务、旅游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出版、给排水工程技术、风景园林技术、眼视光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满分100分。以上专业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测形式,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其中网测“合格”作为以上2个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不合格”的,不能录取。网测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

拟报考我校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网测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考生获得我校的招生报考资格后,须在2月28日-3月2日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网上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并按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参加测试。网测时间安排在3月4日下午—5日,考生按预约情况参加网测。

普通高中美术和音乐类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分为笔试考试(我校自主命题,满分值200分)和术科联考成绩(满分值300分)两部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即: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笔试成绩×0.4+广东省术科联考成绩×0.4;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值为100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

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

报考我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

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

3.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
物联网应用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测的形式;其它普高文理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通过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方式进行;

中职专业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方式,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

4.资格审核及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名单确定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学校经公示后确定通过资格初审、进入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的学生名单。

3月15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

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名单的确定:
①报考普高文理科专业:按学考成绩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专业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和文理兼招专业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

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0%确定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③中职专业: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

 

录取办法:

1.学校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普高考生低于60分,中职考生低于90分)不能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2.物联网应用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在考生网测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分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数学、语文、英语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未参加相应专业网测或网测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3.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4. 免专业技能考核及免考“技能证书”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校期间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如所学专业与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大类相对应,且所获奖项与计算机应用技术相近,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我校公示后,如参加文化基础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专业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资格线,即可直接录取,不再参加职业技能考核。此类考生学校不另行安排计划。

凡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大类相对应,且获得与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相关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可获得免考“技能证书”的资格:

符合免职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资格的中职考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

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测试),根据认定(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职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并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5.已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体检要求: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内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一切信息以深职院招生信息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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