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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我院2016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部门:

现对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我校各专业对考试科目不设最低分要求。录取办法按总分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依据录取原则进行调剂。
如对拟录取公示的考生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招生办反映,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4月29日—5月4日中午12:00
招生电话:0757—83311534
二、成绩公布
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已通过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http://121.199.45.176:8083 )进行公布,考生通过登录系统点击“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三、其它事宜说明
1、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意并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高考报名信息、对口专业、学业水平或技能证书等报考信息符合我校自主招生要求,考试院将核查每个考生的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应往届情况、学业水平成绩等资料),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予6月初(高考前)寄发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通过我校招生网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2、一经正式录取免统一高考,即可入读我校,毕业文凭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毕业证书种类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际上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了招生方式上有所不同以外,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管理和学籍管理包括毕业文凭等方面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3、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如录取考生还想参加高考,不会影响考生在我校的正式录取资格,但不会被其它专科院校录取,电子档案已经被我校提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4、尚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卡的拟录取考生,必须于在5月15日前完成(寄送体检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7-83311534,邮政编码:528041),如逾期尚未提供影响录取,后果自负。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请考生确认在系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正确并可正常接收我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书,如误填等无法正确接收,后果自负。因6月份不是省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间,根据往年情况,经常出现寄出的录取通知书遗失或补他人代签而导致遗失,为避免寄送过程中遗失或拒收,请确保地址正确。
附件1: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自主招生报考及拟录取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原计划数 报考人数 实考人数 录取最低控制线 上线人数 拟录取人数
1 国际贸易实务 60 95 71 149.4 60 60
2 软件技术 60 146 119 170.8 60 60
3 服装设计与工艺 60 129 106 166.8 60 60
4 现代纺织技术 60 40 35 117.4 52
2志愿17人)
52
5 染整技术 60 17 14 134.8 25
2志愿11人)
25
普高合计 300 427 345 257 257
序号 专业名称 原计划数 报考人数 实考人数 录取最低控制线 上线人数 拟录取人数
1 服装设计与工艺 50 32 27 245 27 27
现代学徒合计 50 32 27 245 27 27

附件2: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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